南宋 · 學規
白鹿洞書院學規
《白鹿洞書院學規》是本站「補充名篇」單篇,署朱熹。本頁提供公共領域原文、原創閱讀導引與常見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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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父子有親。君臣有義。夫婦有別。長幼有序。朋友有信。右五教之目。堯、舜使契為司徒,敬敷五教,即此是也。學者學此而已。 而其所以學之之序,亦有五焉,其別如左:博學之。審問之。慎思之。明辨之。篤行之。右為學之序。學、問、思、辨四者,所以窮理也。若夫篤行之事,則自修身以至處事、接物,亦各有要,其別如左:言忠信。行篤敬。懲忿窒慾。遷善改過。右修身之要。正其誼不謀其利。明其道不計其功。右處事之要。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。右接物之要。
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,莫非使之講明義理,以修其身,然後推以及人。非徒欲其務記覽,為詞章,以釣聲名,取利祿而已也。今人之為學者,則既反是矣。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,具存於經。有志之士,固當熟讀、深思而問、辨之。苟知其理之當然,而責其身以必然,則夫規矩禁防之具,豈待他人設之,而後有所持循哉?近世於學有規,其待學者為已淺矣。而其為法,又未必古人之意也。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,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,條列如右,而揭之楣間。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,而責之於身焉。則夫思慮云為之際,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,必有嚴於彼者矣。其有不然,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,則彼所謂規者,必將取之,固不得而略也。諸君其亦念之哉!
導讀
先掌握閱讀重點
閱讀《白鹿洞書院學規》時,可以先留意條目次序、學習方法與價值判斷。先掌握人物、事件或議論對象,再回到字句細讀,會比逐字硬解更容易看清全文方向。
為何列入補充名篇
本文署朱熹,不屬於《古文觀止》正編。本站將它列入「補充名篇」,用來補足正編以外仍被廣泛閱讀的史傳、辭賦、書信與明清散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