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經 · 國風 · 魏風 · 第 112 篇

伐檀

〈伐檀〉收於《詩經·國風·魏風》,以「坎坎伐檀兮,置之河之幹兮。河水清且漣猗。……」開篇;全詩6章,可從重章、聲音與意象的變化進入。

6 章 · 約 2 分鐘
112.1

坎坎伐檀兮,置之河之幹兮。河水清且漣猗。不稼不穡,胡取禾三百廛兮?

112.2

不狩不獵,胡瞻爾庭有縣貆兮?彼君子兮,不素餐兮!

112.3

坎坎伐輻兮,置之河之側兮。河水清且直猗。不稼不穡,胡取禾三百億兮?

112.4

不狩不獵,胡瞻爾庭有縣特兮?彼君子兮,不素食兮!

112.5

坎坎伐輪兮,置之河之漘兮。河水清且淪猗。不稼不穡,胡取禾三百囷兮?

112.6

不狩不獵,胡瞻爾庭有縣鶉兮?彼君子兮,不素飧兮!

閱讀提示

〈伐檀〉共6章。朗讀時先聽每章起句的呼應,再比較「坎坎伐檀兮,置之河之幹兮。河水清且漣猗。……」與「不狩不獵,胡瞻爾庭有縣鶉兮?彼君子兮,不……」之間增加或改換的詞;《詩經》的推進常藏在這些小差異裡。

原文底本:維基文庫《詩經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