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 · 第 11 章

第十一章

由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入章,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
1 章 · 約 3 分鐘
11.1
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
閱讀提示

本章以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作為思想起點。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
原文底本: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《道德經》第11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