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 · 第 11 章
第十一章
由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入章,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1 章 · 約 3 分鐘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導讀
閱讀提示
本章以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作為思想起點。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原文底本: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《道德經》第11章
道德經 · 第 11 章
由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入章,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本章以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」作為思想起點。以車轂、器皿和屋室說明有形材料因空處而可用,突出有與無的互補。
原文底本: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《道德經》第11章